逼宫

某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将已竣工的商铺推向市场变现,但是有实力的购置对象却不多。那商铺位于交通要道旁,有三个楼面,面积较大,2000多平方米,门前有停车位置。

某日,有一外地投资者来到该公司,现金求购该处商铺两个楼面。销售部经理算了算,还无法完成公司回笼资金的要求,但与其距离不大,外地投资者似乎看出了销售经理的难处,愿意单价再上去一点,条件是只要二个楼面,因为资金有限。销售经理根据企业资金的回笼要求,提出了一个价格,投资者十分爽快地接受了,并在很短时间内资金全部到位。商铺移交了,商场开张,但是那个第三个楼面的商铺却始终无法售出。在开发商资金短缺的当口,那投资者开了一个极低的价格,开发商只能与之签订城下之盟。

通行便捷、橱窗展示是商铺的价值所在,三层不具备上述要素,很难单独展示商业经营活动,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中,采用“逼宫”之法,先予以小利,购下一、二层商铺,待优势确立后,迫使开发商就范,把三层商铺低价转让给他,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投资者的购置成本降低 达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