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铺 转 让(一)

商铺投资是一种投资周期长、收益时间也长的投资项目,在浙江温州地区有“一铺养三代”之说。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商铺转让的交易量是很小的,在一般情况下,商铺权利人对商铺转让十分谨慎,持惜售态度。

商铺转让活动成立的条件是:有转让方、有受让方,有转让的标的物――商铺,还有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更名过户所必备的权籍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至此商铺转让事宜方可成立。

商铺转让的具体形式主要有:新建商铺现房出售、在用商铺出售以及国有商业企业商铺内部转让等。从转让商铺的性质来看:主要有房地产开发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商铺;有企业或个人公开转让的商铺;有同一经济机构(集团)内调拨的商铺(更名);还有“居改非”房屋的置换及“放小”商业企业职工受让的商铺等。本文将对市场意义的商铺转让形式分别予以介绍。

一、新建商铺现房转让:房地产开发商能将商铺这一最具融资功能的房地产商品保留到房屋建成阶段出售,说明其资金并不紧缺,此时出售商铺现房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如在商铺周边形成商业氛围并拥有一定的购买力时效果更佳。受让新建商铺现房的获得成本肯定高于购置参建商铺期房,对投资者而言,特别要关注的是拟购置的商铺的商圈有多大,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如何,商圈内商铺总量是多少。按照上海现行商铺总量与固定人口总量之间的比例,如果大于人均1平方米,显然就过高了,如果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价格也可以承受,那就赶快下定金,否则可能就会丧失投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