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有一案例:某房产商对一幅地块情有独钟,但始终碍于动迁成本太高,一直未能如愿,后某咨询公司为其提出一个建议,使土地成本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其办法是:在这块地块周边开设了多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以不同名义对外营业,地块区域内的居民前来问价,中介公司给价始终很低,经过一段时间后,该处居民确认了中介公司的给价后,该房产商的动迁活动开始了,结果该房产商最终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该地块。
无独有偶,在商业经营活动及商铺选择策略中,也有类似的情形。在某市场招商时,有一外地客户一下子订了五个铺位,每个铺位约十五平方米,合计面积为七十五平方米,招商人员不解,问其是否自营,答复是肯定的。招商人员又问为何不借一个八十平方米的大间,价格比五间十五平方米的还要便宜,那外地客户笑而不语。市场营业后,五个小间的铺位同时开张,但名称不同,那外地老板(客户)忙得不亦乐乎,招商人员经过仔细观察,发现了他的奥妙之处。
选用八十平方米商铺,空间大,价格也便宜,符合“面积大,价格小”的原则。但是其商品价格定位被消费者认为是同一尺度,同一边际利润率,实现销售的机会少于多个商铺独立经营所产出的机会。事后,该客户在与招商人员的交谈中,也坦率陈言:外人看我是自己打自己,傻得很,其实不然,顾客不买我一号店的商品,有可能买我二号店的商品;不买我二号店的商品,有可能买我三号店的商品……,如果租了大商铺,顾客不买我商品,我只能看别人做生意了。
这就是“撒豆成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