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是房地产期货,是指尚未竣工或尚未完成房地产开发程序的房屋。商铺期房也是如此。在目前市场上,对商铺的供求关系而言,总体上是求大于供,还属于供方市,。即在市场上供应方掌握着交易的主动权,对供方而言,以商铺期房应市预售,可以获得融资,而对需方而言,购买商铺期房可以获得投资商铺的先机,或者可以降低商铺投资的成本,由于商铺投资、经营利润的阶段性,较早获得商铺可以得到较多的创造利润的机会。商铺期房获得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参建商铺:参建是房地产投资活动中的一种合作形式,参建是对应主建而言的,在联合(合作)建房活动中,占主要地位,投资份额多,得房比例高的一方被称为“主建方”, 占次要地位,投资份额少,得房比例低的一方被称为“参建方”。参建商铺活动必须以双方的名义进行,如立项、规划、土地批租等,否则将被视为房地产交易或转让。
二、购置商铺期房:商铺投资达到一定的量,或完成一定的形象进度以后,可以进行预售,预售的目的是为了提前获得资金,以商铺预售融资是房地产融资活动中最有效的办法之一。购置商铺期房是以牺牲现时价值取谋求未来更大价值的投资行为。商铺期房投资者,在未得到商铺之前须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而且权属也不能登记,为保险起见,商铺期房的预售合同应进行公证,必要时应请专业律师和有关人士参与,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三、商铺期房受让:对商铺期房转让者而言,转让商铺期房的原因不外于以下几点:1、资金紧缺;2、套现;3、获得未公布的不利消息;4、投资方向改变;5、利润到达心理价位;6、亲情转让;7、其他未知因素等。受让方如果这方面有所疏忽,将有可能是投资失败的致命原因,至于转让方“炒楼花”的收益有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受让方自己应考虑好接盘还没有获利的可能?获利的空间多大?投资的安全性又如何?

